廣州擬實施多項措施引導參保人員到基層醫院就醫 市人社局發佈征求意見稿
  文/記者劉冉冉
  通訊員穗人社宣
  廣州擬對現行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文件進行修訂,並對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文件進行整合和完善。記者查閱昨日市人社局發佈的征求意見稿發現,調整後的內容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待遇,進一步擴大門診特定項目範圍,並有利於配合衛生部門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制度,引導參保人員到基層醫院就醫。
  基層
  就醫
  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從75%提高到80%
  文件一:《關於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範圍及標準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引導參保人員普通疾病到基層醫院就醫,統籌基金對參保人員到基層醫院的支付比例從原來的75%提高到80%,使之與其他定點醫院支付比例差距達到35%,加上醫療保險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統籌基金對參保人員使用基本藥物的基層醫院與其他醫院支付比例的實際差距將超過40%。
  建立基層醫院門診轉診優惠制度。為進一步支持社區首診制度,在適當降低參保人員直接到其他定點醫院就醫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建立基層醫院門診轉診至其他醫院的統籌基金支付優惠措施,經定點基層醫院轉診的其他定點醫院支付比例較未經定點基層醫院轉診的其他定點醫院的要高10%。同時,根據普通門診疾病的病程情況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對處方藥量的規定,參保人員經基層醫院辦理門診轉診到其他醫院的手續後,存在到其他醫院就診後需繼續多次複診的情形,因此設置了30日的有效期,在此期間在選定的其他醫院就醫的均能享受轉診優惠政策。
  為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征求意見稿將參保人員進行非專科的普通門診就醫限定在定點基層醫院,對於參保人員根據病情需要進行的專科治療仍允許到選定的其他醫院或指定的專科醫院。
  門特項目
  新增艾滋病毒感染
  門診治療多個項目
  文件二:《關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尿毒症門診透析治療等13種門診特定項目費用範圍及標準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
  在現有門診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增加了心臟和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小兒腦性癱瘓門診治療、耐多藥肺結核門診治療、艾滋病病毒感染門診治療。同時,考慮到慢性乙型活動性肝炎門診治療的費用較高,目前按照指定慢性病病種的每人每月150元的待遇標準,遠遠不能滿足基本醫療需求,有必要調整為門診特定項目,提高待遇標準。
  此外,征求意見稿參照居民醫保辦法,降低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進行急診留院觀察治療的起付標準,從原來按照在職職工的起付標準,降低到按照退休人員的起付標準。根據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情況,科學、合理地設定了新增門診特定項目的統籌基金月度最高支付限額,併為下一步逐步提高待遇標準預留空間。進一步擴大可開展家庭病床治療的準入範圍,在修改原來8種病種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65歲以上患慢性疾病長期卧床不起需治療的情形,使更多人員可享受家庭病床醫療待遇。
  現行門特項目中有部分病種建立了準入標準及選定醫院的管理機制。為加強和規範管理,通知對納入門診特定項目範圍的病種和項目均明確具體的準入標準。  (原標題:到基層醫院看病統籌基金多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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